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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赁住房新政正式执行,全国超9城在密集跟进……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9-10-12 点击:1294

10月10日,南京最新出台的住房租赁新政正式实施!

此前,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该新政于2019年10月10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

本次实施的着重点在于,办法所指的市场化租赁住房,是指采用市场化运作、由企事业单位投资、用于租住的新建或改建房屋,不含政府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租赁住房。

划重点:

1.执行时间:2019年10月10日起,有限期2年;

2.更多新增、改建住房:采用市场化运作、由企事业单位投资、用于租住的新建或改建房屋,不含政府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租赁住房。

3.盘活更多空置、低效的工业、商办用房:包括工业用地上的房屋改建和商办用房改建。

4.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允许根据规划要求配建不超过30%的酒店式公寓作为租赁住房,由企业自持用于租住,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1、2019下半年,全国租赁新政密集发布

近期,多地政府密集出台针对租赁市场的新政。中原地产数据显示,2019年下半年,陕西、北京、深圳、广州、合肥、南京、珠海、长春、南宁等9地相继出台住房租赁新规,通过增加房源供给、规范市场管理等措施,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具体如下:

长春则明确3年内新增租赁住房315万平方米,落实租售同权政策

深圳出台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对租金涨幅进行了明确限制

陕西新政: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北京新政:房东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珠海新政:出台新政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到2025年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占比将达到30%左右

南宁新政:支持将存量房源投放租赁市场、鼓励“城中村”搞租赁经营、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南京市出台整治租赁机构的详细政策。

佛山则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政策进行宣讲,明确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不得销售、转让,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2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自持期限

合肥出台了全国最优惠住房租赁税费政策:

1)个人出租自有住房,3年内按综合征收率0%征收,3年后按综合征收率1%征收。

2)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减按4%征收,并对经批准的“商改租”、“工改租”住房比照适用。

2、房企加大布局力度

随着各地政策的转变,各家房企也是积极应对,积极布局住房租赁市场,其中不乏万科这样的知名企业。

以万科A为例,9月25日,万科A发布公告称,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55%。

有的房企租赁业务已经进入收获期。

以龙湖集团为例,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物业投资业务不含税租金收入为40.9亿元,同比增长57.7%。商场、冠寓、其他收入的占比分别为87.8%、10.4%和1.8%。

冠寓作为国内TOP3的长租房品牌,已陆续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重庆、成都等一二线城市开业运营。报告期内,冠寓已开业项目实现租金收入4.27亿元,同比增长961.4%。公司表示,目前,长租公寓已成为公司主航道业务之一,未来将继续有计划地持续投入。

截至2019年上半年,冠寓累计营收4.3亿元,同比增幅207%。今年目标开业超8万间房量,营收10亿元,至2020年目标营收20亿元以上。对于长租公寓业务的盈利周期,龙湖冠寓CEO张智聪如此表示:“今年还不盈利,明年应该能实现微利。”

3、促进租赁市场稳定发展

9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公开表示,要大力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着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由此可见,住房租赁市场前景可期。

9月19日,住建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同时,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住建部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体现了当前对于租赁市场、租赁中介业务等积极管控的导向。在此之前,虽然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内容较多,但从租赁市场角度出发进行明确的专项整治,还是第一次。

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在过去强调“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基础上,政策重心开始从刺激供给转变为稳定分配,这也有助于后续实现更好的租赁市场发展。

住建部鼓励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基本都是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租赁相对数量多,租金高,稳定了这些区域的租赁市场,全国租赁市场基本就稳定了。发展了这些区域的租赁市场,基本全国租赁市场也就平稳了。

此外,2019年6月,住建部曾对外表示,《住房租赁条例》有望在年内立法。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武汉、西安、南京、广州、杭州、成都等一二线热点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仍然最大。长三角地区显示出较强的人才吸附能力,杭州、苏州、南京等经济圈内核心城市人口吸引力半径较长。这些城市的租赁市场有望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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